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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地方創生事業振興融資方案
為協助地方創生事業發展營運或受天然災害影響取得復甦及振興所需資金,配合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辦理本專案貸款。
- 貸款對象:
- 獲選為國家發展委員會地方創生青年培力工作站之申請單位,且未有違規遭除名者。
- 獲選為國家發展委員會獎勵青年投入之地方創生事業,且未有違規遭除名者。
- 通過「行政院地方創生會報」工作會議認定之地方創生事業,且營運地方創生業務中。
- 資金用途:
短、中期週轉融資及資本性支出融資。
- 貸款額度:
- 每一地方創生事業貸款額度最高為新臺幣500萬元。
- 地方創生事業負責人相同或互為配偶、具控制與從屬或相互投資關係,或其他經金融機構或信保基金核認有實質利害關係者,適用本方案額度應合併計算。
- 擔保條件:
依本行核貸作業規定辦理,必要時得依「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對政策性貸款信用保證要點」規定,移請該基金信用保證。
如有貸款需求,請洽本行各營業單位融資諮詢窗口
https://www.bok.com.tw/-127
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協助地方創生事業振興融資方案
https://www.df.gov.tw/Content_List.aspx?n=1C58286124961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