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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學貸款

就學貸款
對 象: 就讀於高雄市內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之在學學生,符合下列要件者:
  • 學生本人及家長(或監設人)符合中低收入家庭標準 (86學年度為106萬元)或其他特殊情況經學校認定有貸款必要者
  • 操行成績在乙等以上者
金 額: 申貸金額以下列各費為限:
  1. 學雜費
  2. 實習費
  3. 書籍費
  4. 住宿費
    ( 3、4 之金額依主管機關規定)
期 間: 於各階段學業完成後依年金方式分期償還,繼續在國內升學者得延至最後學業完成後償還,男生得延至服完兵役後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