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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surance Premium Trust Service
何謂保險金信託:
保險金信託係一項結合「保險」與「信託」的金融服務商品,以保險金給付為信託財產,由保險受益人和受託人簽訂「保險金信託契約書」,當被保險人身故發生理賠或滿期保險金給付情事時,由保險公司將保險金交付受託人(即本行),並由受託人依信託契約約定管理、運用,依信託契約約定方式,將信託財產分配予受益人,並於信託期間終止或到期時,交付剩餘資產予信託受益人。
流程圖說明:
受託人(高雄銀行)與委託人兼受益人(即保險受益人)簽訂信託契約→要保人與保險公司簽訂或批註保險契約→委託人兼受益人(即保險受益人)於發生理賠或滿期保險金向保險公司提出申請→保險公司交付保險理賠金或滿期保險金給受託人(高雄銀行)→受託人(高雄銀行)針對信託財產管理及運用→受託人(高雄銀行)依契約定期給付給委託人兼受益人(即保險受益人)→受託人(高雄銀行)直到契約到期交付剩餘資產。
保險金信託之功能
- 依客戶個別需求訂定信託契約,由專業人員為無能力管理財產之年長者或未成年者或禁治產者管理、運用及分配保險金,以落實保險保障,讓照顧受益人的願望得以實現。
- 降低財產被挪用的風險,為保險金多加一層信託保障,定期提供受益人生活費等給付。
- 要保人生前規劃,可確保無後顧之憂。
- 可約定信託監察人,避免任意變動契約。
- 信託財產與銀行自有財產分別管理,並定期報告信託財產內容,可確保信託財產之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