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01
專案期間:115年10月1日起至116年3月31日止。
專案對象:個人、公司、行號、團體及其他法人組織。
(不含金融同業、保險業、證券期貨、投信基金、籌備處、備償戶及以本行名義開立之存款帳戶)
專案資金來源及適用利率:
- 限由其他金融機構匯(轉)入或臨櫃現金存入本行帳戶之新增資金,或本行既有新臺幣定存專案於115年9月1日(含)以後到期之本金,並依資金來源分別適用下列之專案優惠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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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作條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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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筆承作金額門檻
(最低起存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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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期/固定利率(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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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客戶(即同一身份證字號或統一編號)於專案期間承作上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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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個月 |
6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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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資金 |
新臺幣100萬元(含)以上 |
1.60% |
1.85% |
新臺幣3億元(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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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新臺幣定存專案到期本金(全額)搭配新增資金 |
新增資金須達到期本金50%以上,且不得低於新臺幣100萬元 |
1.60% |
1.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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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新臺幣定存專案到期本金(可部分轉存) |
新臺幣100萬元(含)以上 |
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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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資金」定義:
(一)申請日新臺幣存款餘額(「活期性存款帳戶餘額」+「定期性存款帳戶餘額」)減專案基準日(115年9月30日)當日新臺幣存款餘額(「活期性存款帳戶餘額」+「定期性存款帳戶餘額」)之淨增加金額需大於或等於本專案之最低起存額。
(二)包括外幣結售之新臺幣資金、本行投資產品(如保險、基金)之到期/解約/贖回/配息/分紅等回流資金,以及本行貸款撥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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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新臺幣定存專案」係指本行「好朋友新臺幣優惠定存專案」、「鴻運加馬新臺幣優利定存專案」、「綠色/永續定期存款專案」。
利息給付:按月支付利息,並依所得稅法及全民健康保險法相關規定辦理扣繳。
承作方式:本專案採申請制,需填具「馬上享利-新臺幣優利定存專案同意書」,並至本行各分行臨櫃申請。
本專案注意事項:
- 本專案限新增資金(即由他行匯/轉入或臨櫃現金存入本行帳戶之資金)或原本行「好朋友新臺幣優惠定存專案」、「鴻運加馬新臺幣優利定存專案」、「綠色/永續定期存款專案」於115年9月1日(含)以後到期之本金始得辦理,並限存入客戶本人/公司之定期性存款帳戶;經本行發現有不符本專案優惠利率條件之情事,本行得立即解除本專案之申請,並溯及自本專案定存起存日起,依存入當日本行相同存期與金額級距所適用之定期存款或大額定期性存款牌告固定利率計息。
- 本專案定期性存款,除向本行辦理定存質借外,不可申請自動轉期及設定質權予他人,且到期時不得依本專案優惠利率續存。
- 本專案優惠定期性存款,如中途解約,即不再適用本專案優惠利率,利息按實際存款期間(包括不足月零星日數),以存入當日本行各期別之定期存款牌告利率八折單利計息。
- 本專案優惠定期性存款以綜合定期性存款方式儲存者,到期時,本行將自動解約轉入綜合存款之活期性存款帳戶。
- 本專案經本行通報中央銀行核准並公告調整利率。
- 客戶參與本優惠專案後,不得同時適用本行其他新臺幣存款優惠利率專案。
- 本行保有隨時核准、取消、終止、暫停、解釋及調整本專案內容之權利,並以本行通知或官方網站公告為準。
- 本專案未規範事項,悉依本行「開戶總約定書」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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