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銀行雷曼兄弟連動債重要訊息通知
 
 
 

本行受理客戶特定金錢信託投資雷曼兄弟連動債(8661南非金鑽、8662南非金鑽2)

最新動態

 

97.11.20

金管會97.11.19發布「金管會澄清外界對處理雷曼債之誤解」新聞網頁內容,該新聞網頁網址如下:

http://www.fscey.gov.tw/ct.asp?xItem=5091592&ctNode=17&mp=2

97.10.27

親愛的客戶 您好:

雷曼兄弟控股公司聲請破產保護事件,本行業已委託理律法律事務所(委任確認函,如附件)及美國美富律師事務所處理雷曼兄弟控股公司破產保護申報連動債投資人債權相關事宜,本行亦會積極追蹤雷曼兄弟控股公司破產保護程序之發展,後續處理情形亦會迅速通知。

因應本(97)年10月22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稱行政院金管會)發布「金管會對於雷曼兄弟控股公司發行或保證之連動債採行之措施」之新聞稿中,有關「金管會對於銀行所銷售雷曼兄弟控股公司發行或保證發行之連動債有發行日為9月1日(含)後或第一次贖回之期間(閉鎖期屆滿)在雷曼兄弟控股公司申請破產後之情事者,將要求銀行應主動通知客戶,並以客戶可接受之方式進行和解」乙節,本行已函請行政院金管會轉請銀行公會擬定一致性之解決方案,俾供各銀行遵循,俟行政院金管會及銀行公會有明確決議後,再通知 台端本行之解決方案。敬請再耐心等候。順頌

時 褀

高雄銀行 敬啟

97.10.23

理律法律事務所委任美國律師事務所(Morrison & Foerster)針對雷曼兄弟連動債共通問題之答覆摘要

1.有關在荷蘭就對雷曼兄弟財務公司進行債權申報事宜:
雷曼兄弟財務公司之破產裁定自2008年10月8日起生效,荷蘭阿姆斯特丹法院將依法定程序決定債權認可會議之日期,並決定債權申報日期。因該會議日期尚未決定,故暫時毋須向破產管理人正式申報債權,惟破產管理人辦公室將以電子郵件告知後續發展。另本行業已於97/9/29寄送相關資料予該破產管理人,以利日後債權陳報。

2.有關雷曼控股公司在美國破產程序及債權申報問題:
雷曼控股公司預計於11月14日提出財務狀況說明書及債權清冊,債權人須於該公司向美國法院提出財務狀況說明書、債權清冊與債權申報截止日之聲請後,方可得知有哪些當事人須向美國法院申報債權。本行委託之美國律師事務所(Morrison & Foerster)將於債權清冊及債權申報截止日之聲請提出後,立即提供該等內容之摘要,以利程序進行。

3.有關美國法院若核准雷曼兄弟控股公司之重整,相關重整程序問題:
一般而言,於表決債務人提出之重整計劃前,債務人須向破產法院聲請並取得法院對書面公開聲明之核准,其後再由法院舉行聽證會以決定是否核准該公開聲明,並由債務人及債權人尋求其對重整計劃之贊成或反對意見。對重整計劃若有反對意見者,美國法院將依破產法規定,於通知後舉行聽證會決定是否認可重整計劃;若無反對意見時,亦須依職權與相關規定之確認後,始得認可該重整計劃。

4.折價讓售連動債券問題:
美國破產法中並未限制出售或交換債券之行為,根據美國及英國之證券法規,台灣的銀行得將連動債出售予專業之買受人,並自買受人取得聲明書,聲明買受人係依其專業、財務狀況為此決定。惟二個以上之當事人不得就同一標的債務提出債權證明,債券持有人僅得在下列二者情況中選擇其一:(a)出售債券予第三人。(b)提出債權證明,並依重整計畫參與分配。 至於債券持有人因出售債券之「損失」或「折價部分」而對雷曼兄弟控股公司提出申報債權之請求,則是不被允許的。

97.10.21

97.10.9

本行於2008年10月9日接獲「8661金鑽南非」、「8662金鑽南非Ⅱ」兩檔連動債之發行機構雷曼兄弟財務公司 Lehman Brothers Treasury Co. B.V.(LBT)通知,該公司已於2008年10月8日經荷蘭阿姆斯特丹地方法院裁定宣告破產, 並指派Rutger Schimmelpenninck擔任破產管理人,破產宣告溯及自歐洲時間2008年10月8日零時生效。 目前本行尚未自雷曼兄弟財務公司(LBT)接獲申報債權之通知,但已透過理律法律事務所及美國律師事務所研議是否另行委任 荷蘭律師事務所辦理向荷蘭法院申報債權之可行性。另荷蘭雷曼兄弟財務公司(LBT)之宣告破產,並不影響連動債投資人對其 保證機構美國雷曼兄弟控股公司(LBH)之申報債權作業,本行仍持續以受託人名義,積極與信託公會、理律法律事務所及美國律師事務所 進行相關法律事宜,以維護客戶權益。嗣後如有美國雷曼兄弟控股公司(LBH)破產保護程序及 荷蘭雷曼兄弟財務公司(LBT)破產程序之進一步訊息,本行將即時公告於本專區。

97.10.2

本行頃獲「8661金鑽南非」、「8662金鑽南非Ⅱ」兩檔連動債之發行機構雷曼兄弟財務公司Lehman Brothers Treasury Co. B.V.所發之第一封訊息通知,該公司已由荷蘭Houthoff Buruma法律事務所擔任其中止償還債務之管理人,嗣後有關雷曼兄弟財務公司最新動態,該管理人均會立即張貼於Houthoff Buruma法律事務所之網頁,如有進一步發展訊息,本行亦將即時公告本專區,目前本行已以受託人之名義,積極與信託公會及理律法律事務所進行相關法律事宜中。

97.9.19

一、本行受理客戶特定金錢信託投資雷曼兄弟連動債其相關資料如下:

基金代號

8661

8662

ISN CODE

XS0368739578

XS0374786365

連動債券名稱

雷曼兄弟1.5年南非幣『定息保本』連動債券

18 month ZAR Quanto USD Libor Range Accrual Notes

雷曼兄弟1.5年南非幣『定息保本2』連動債券

18 month ZAR Quanto USD Libor Range Accrual Notes

發行人

雷曼兄弟財務公司

Lehman Brothers Treasury Co BV

雷曼兄弟財務公司

Lehman Brothers Treasury Co BV

保證人

雷曼兄弟金融控股公司

Lehman Brothers Holdings Inc

雷曼兄弟金融控股公司

Lehman Brothers Holdings Inc

計算代理人

雷曼兄弟國際(歐洲)

Lehman Brothers International (Europe)

雷曼兄弟國際(歐洲)

Lehman Brothers International (Europe)

發行日

2008/6/11

2008/7/4

到期日

2009/12/11

2010/1/4

債權種類

歐洲中期債券(EMTN)

歐洲中期債券(EMTN)

二、雷曼兄弟控股公司(Lehman Brothers Holdings Inc)2008.9.15向美國法院申請破產保護,並受美國破產法第11章有關破產重整120天的保護之規定,在此期間不受債權人侵擾,可提出重整計畫;亦即120天內連動債客戶不得申請贖回;將俟雷曼兄弟通知法院裁定結果,若准予破產重整,將引進新資金或新金主,投資人連動債到期或可贖回;若不准破產重整,將清算雷曼兄弟公司資產,進行債權分配。

三、本行受理客戶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投資雷曼兄弟財務公司(Lehman Brothers Treasury Co BV)發行之連動債券(基金代號:8661、8662),其保證機構為雷曼兄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Lehman Brothers Holdings Inc.),屬於無擔保優先債券在順位上,次於有擔保債券,但優於次順位債券

四、目前雷曼兄弟發行之連動債券均停止報價並停止受理賣出,何時恢復正常交易?將俟雷曼兄弟正式通知,本行將密切注意後續發展,克盡善良管理人責任。

五、本行針對本案,目前已採取下列措施:

(一)於本行網站「基金及連動債公告」專區,公告雷曼兄弟連動債重要訊息通知,並將通知函送各營業單位轉送各投資人。

(二)由法務處、財富管理部及信託部等單位共同成立本行「雷曼兄弟事件因應專案小組」,由副總經理擔任總召集人,專案小組負責搜集彙整本事件相關訊息,隨時開會討論並採取必要因應措施。

(三)配合主管機關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商業同業公會、信託商業同業公會成立之專案小組之調查,並參與相關公會所提建議,由委任律師協助各銀行為投資人辦理申報債權措施。

(四)隨時與雷曼兄弟及保管機構Euroclear相關負責人員及同業財富管理部門、信託部保持聯繫。

(五)本行除由各營業單位理財業務人員及主管隨時協助客戶瞭解相關訊息外,另總行財富管理部聯繫電話:07-2359623、07-235280507-2381526

(六)相關訊息連結: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http://www.fscey.gov.tw/  (公告訊息¨新聞稿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http://www.banking.gov.tw/  (一般民眾資訊服務¨新聞稿

雷曼兄弟公司 http://www.lehman.com/  (News&Announcements)


97.9.19

本行受理客戶特定金錢信託投資雷曼兄弟發行之連動債商品投資人權益問答集(Q&A)

Q1:報載有關雷曼兄弟控股公司(Lehman Brothers Holdings Inc.)向美國法院申請破產保護進入重整程序是怎麼一回事?我所投資的連動債,是否會受本事件影響?

A:雷曼兄弟控股公司因財務困難、尋求併購談判破局後,在2008915日向美國法院申請破產保護進入重整程序,依據該公司向紐約市南區破產法院,提出破產保護申請。如果您投資的連動債與雷曼兄弟控股公司無關,則較不需擔心,如果您買到的連動債涉及該公司,例如由雷曼兄弟控股公司或其子公司擔任連動債之發行機構、保證機構或計算機構,或直接投資到該公司之有價證券,則將會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

Q2:如何知道我所投資之連動債是否與雷曼兄弟控股公司有關?

A:首先您可檢視投資契約或產品條件說明書,看看發行機構、保證機構、計算機構或投資標的是不是與雷曼兄弟控股公司有關,目前本行除受理客戶特定金錢信託投資雷曼兄弟發行之兩檔連動債券(8661金鑽南非、8662金鑽南非2)發行機構雷曼兄弟財務公司(Lehman Brothers Treasury Co BV)、保證機構雷曼兄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Lehman Brothers Holdings Inc.)與雷曼兄弟有關外,其餘連動債券連結的直接標的均與雷曼兄弟無關。如您有進一步的問題,可洽詢您的理財業務人員或本行財富管理部,聯繫電話:07-2359623、07-235280507-2381526

Q3:我買的是保本的連動債,現在雷曼兄弟控股公司發生問題,銀行是否會負責理賠?

A:有關連動債保本與否,係由發行機構或保證機構所承諾,而非銀行之承諾或保證。所以保本的前提是,連動債的發行機構或保證機構正常營運,所以若雷曼兄弟控股公司真的破產,本行會協助客戶處理,目前本行已召集「雷曼兄弟事件因應專案小組」,並循法律途徑處理中。

Q4:有關信託之會員將研究幫連動債之投資人進行集體訴訟之報導,是否屬實?

A:如果您係透過銀行以金錢信託方式投資與雷曼兄弟控股公司有關之連動債,因本案涉及之銀行眾多,目前本行正與銀行同業及信託商業同業公會研議共同委託律師處理之可行性與相關細節。


97.9.16

親愛的客戶  您好:

由於雷曼兄弟控股公司向美國法院提出美國破產法第11章破產保護與重整,期望藉此條款使公司在一定的期間保護內,避免債權人追債,使企業有機會進行重整,並尋找其他買家接管。

高雄銀行秉持著客戶權益為優先的經營理念,因這項國際金融重大事件,對持有由雷曼兄弟發行的連動債客戶權益所造成的影響,本行已積極進行與雷曼兄弟聯繫後續事宜,由於雷曼兄弟向法院申請破產法第11章為破產保護,並非破產法第7章直接宣布破產並清算資產,對於連動債產品而言,並不會即刻清算其產品剩餘價值,以避免清算贖回價格嚴重偏低。

在這段期間,  貴客戶等待焦慮的心情,本行感同身受,國際金融情勢瞬息萬變,雷曼兄弟公司未來狀況雖然仍存有變數,本行已密切持續與雷曼兄弟公司作協商聯繫,積極追蹤申請重整案之發展,並由本行主動幫  貴客戶在債權登記期間登記債權,市場如有相關重大訊息,亦將迅速通知  貴客戶,俾利在保護期間內尋求解決方案,並盡最大努力保障  貴客戶投資之權益。

高雄銀行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