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價證券簽證
本行信託部得辦理有價證券之簽證業務,發行公司若有意申請股票、公司債或金融債券之簽證,可備妥相關文件至本行信託部申請辦理。
發行公司申請股票、公司債或金融債券之簽證,應具備下列文件:
一、股票
1.
經濟部核准之正式公文(審核後歸還發行公司)及其影印本(加蓋公司及負責人之印鑑),已公開發行股票簽證時需附加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通知影印本一份(影印本須蓋公司及負責人之印鑑)。
2.
簽證契約二份。
3.
證券簽證申請書一份(一式三聯)。
4.
股東股票分配明細表一份(加蓋公司及負責人印鑑)。
5.
公司章程一份(加蓋公司及負責人印鑑)。
6.
董監事名冊(加蓋公司及負責人印鑑)。
7.
股票樣張依面額別不同,每種五份,公開發行公司則需六份。
8.
公司登記事項卡影本一份(加蓋公司及負責人印鑑)。
9.
簽證印鑑卡二份。
10.
經濟部核發之公司執照分增資前、後影本(加蓋公司及負責人印鑑)各一份。
11.
切結書一份。
二、公司債
1.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函正本(核對後退還)及影印本(加蓋公司及負責人印鑑)一份。
2.
簽證契約二份。
. 證券簽證申請書一份(一式三聯)。
4.
公司章程一份(加蓋公司及負責人印鑑)。
5.
發行公司董事會同意募集公司債之會議記錄影本一份(加蓋公司及負責人印鑑)。
6.
公司債樣張依面額別之不同,每種五份。
7.
簽證印鑑卡二份。
8.
經濟部核發之公司執照影本一份(加蓋公司及負責人印鑑)。
三、金融債券
1.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函正本及其影本一份。
2.
簽證契約二份。
3.
證券簽證申請書一份(一式三聯)。
4.
金融債券樣張,依面額別不同,每種五份。
5.
簽證印鑑卡二份。
* 簽證契約、證券簽證申請書及切結書由本行提供。
* 已由本行辦理簽證之客戶,不必再提供簽證契約及切結書。
簽證手續費
按簽證金額萬分之三計收,最高為五十萬元,最低三仟元。
洽詢電話:高雄銀行信託部(07)2385188及高雄銀行各分行